萧县徽风皖韵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融合发展一期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萧县徽风皖韵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融合发展一期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萧县徽风皖韵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融合发展(一期)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萧县徽风皖韵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融合发展(一期)项目(EPCO)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乡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萧县白土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萧县龙河街道东外环路与公园路交口、萧县白土镇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镇长187*****90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51号秀珍大厦A座18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安徽天峪乡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蓝月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安徽省一块海绵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浙江新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博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安徽林霖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司晨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河街道欧陆风情园商业街C-6号、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丰乐河大道 中南高科锦祥智能制造产业园3号楼、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2988号2号楼2-3 | 合肥市高新区机电产业园 767 号安徽中科大国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基地及数据灾备服务中心302 等8套房 501B 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业路 25 号 1 幢 4 层 E 室、合肥市蜀山区振兴路 1499 号联东 U 谷 ·蜀山国际企业港 1 号楼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206国道辅路群英阁1期3幢301室、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平高 创业城5幢2007 室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95.5%(其中:勘察设计费费率:2.85%;建安工程费率:92.65%) (约********元) | 96%(其中:勘察设计费费率为 2.88%; 建安工程费率为 93.12%)) (约********元) | 96.6%(其中:勘察设计费费率为 2.8%; 建安工程费率为 93.8%)) (约********元) | |
工期( 日历天) | 450 | 450 | 45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黄伟 | 胡超群 | 童明文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皖 234*****6975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尹维民 | 尹兴哲 | 计江勇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
证书编号 | ||||
综合评估得分 | 95.02 | 84.37 | 84.20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10日 |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共计 ******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 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 “异议 ”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 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 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 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 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 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农业农村局 | |||
单位地址 | 萧县龙城镇小康路与龙山路交叉口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项目审批股0557-******* |
0天0小时45分
0天0小时48分
标签: 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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