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拔草河—滨海大道
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拔草河—滨海大道
项目名称: | 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3号 联系人:张宗杰 电话:0574-********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24层 联系人:赖欣妍、何政毅、黄卢 电话:0574-******** | |||||
标段(包)名称: | 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拔草河—滨海大道) | 标段(包)编号: | A******02900219*****001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委派要求: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三)其他3.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浙江万华建设有限公司 | 207,023,222.00元 | 540天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赵军军 | / | 符合要求条件 | |
1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6,626,271.00元 | 540天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谢治国 | / | 符合要求条件 | |
1 | 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206,895,496.00元 | 540天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朱敏利 | / | 符合要求条件 | |
1 | 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7,110,928.00元 | 540天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王奎雄 | / | 符合要求条件 | |
1 | 浙江金能建设有限公司 | 206,527,582.00元 | 540天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王光辉 | / | 符合要求条件 | |
1 | 宁波景业建设有限公司 | 206,707,416.00元 | 540天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黄万安 | / | 符合要求条件 | |
1 | 象山宝盛建设有限公司 | 206,592,888.00元 | 540天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王时聪 | / | 符合要求条件 | |
1 | 浙江恒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7,082,435.00元 | 540天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丁志平 | / | 符合要求条件 | |
1 | 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6,659,168.00元 | 540天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李照成 | / | 符合要求条件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5-02-07至2025-02-10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线上 | |||||||
评标时间: | 2025-02-07 09:3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4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波市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 | |||||
信息来源: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5-02-07 |
招标
|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