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询问通知书》和《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送达公告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询问通知书》和《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送达公告

宁波熙莱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

为调查了解你单位大葱抽检不合格有关事宜,本局依法作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询问通知书》和《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故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在收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浙江省余姚市子陵路381号205室接受询问调查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或者拒绝接受询问调查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届满30日视为送达。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pdf

检验报告(YYSJ(J)********).pdf

余市监询通〔2025〕1号《询问通知书》.pdf

余市监提通〔2025〕1号《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pdf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