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平地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平地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平地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方案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我局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758-*******)
附件:《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平地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pdf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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