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委托管理服务的合同公告
食堂委托管理服务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02*****920251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地址:外青松公路2723弄69号
联系方式:139*****331
供应商(乙方):上海鸣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彩红(女)
地址:上海上海市青浦区
联系方式:135*****461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食堂委托管理服务的合同(11N002*****920251).pdf
标签: 食堂委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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