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HNGJ-2025-0123)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中标人:平顶山市鹰纳尔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4%
二、其他: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GJ-2025-0123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 年 1 月 26 日
5、评审日期:2025 年 2 月 10 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够、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范围:服务期限内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提供并配送大米、 面粉、食用油、肉
类、鸡蛋、蔬菜、水果、牛奶、豆制品和原辅材料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1 年。
5、质量要求:提供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
标准要求,蔬菜、肉类等食品经检疫合格。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7、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HNGJ-2025-0123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平顶山市鹰纳尔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丰源南路商贸南苑一号楼东单元一楼东户 4%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质量要求 服务时间
1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内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提供
并配送大米、 面粉、食用油、肉类、鸡蛋、蔬菜、水果、牛奶、豆制品和原辅材料等。 满
足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 提供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
家和行业标准要求,蔬菜、肉类等食品经检疫合格。 1 年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浩磊、马晓菲、王星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5300.00 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
发布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
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异议)。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中段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7837566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古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城关镇集贤路 15 号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6696988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669698868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中段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7837566006
电子邮件:17837566006@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古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城关镇集贤路 15 号院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669698868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