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公园绿地综合养护管理项目第七包中标结果公告

年度公园绿地综合养护管理项目第七包中标结果公告

成交公示信息&nbsp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240902号-7

二、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公园绿地综合养护管理项目第七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博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振兴路1499号联东U谷·蜀山国际企业港1号楼

中标金额:壹佰柒拾陆万叁仟柒佰捌拾贰元肆角玖分(*******.4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2025-2027年度公园绿地综合养护管理项目第七包

服务范围:凤凰河公园东岸、南塔公园、南通巷口袋公园,综合管理面积约******.04㎡。

服务要求:按照绿化养护管理服务范围及标准和《六安市市本级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制定及实施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工作并接受采购人考核。

服务时间:3年(1+1+1模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人履约情况和服务质量等组织开展考评,考评合格后且资金落实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骋、池华、彭勇、时磊、雷中伦、李甄刚、余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2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91分。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八公山路丽景苑综合办公楼19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红叶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240902号-7

二、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公园绿地综合养护管理项目第七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博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振兴路1499号联东U谷·蜀山国际企业港1号楼

中标金额:壹佰柒拾陆万叁仟柒佰捌拾贰元肆角玖分(*******.4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2025-2027年度公园绿地综合养护管理项目第七包

服务范围:凤凰河公园东岸、南塔公园、南通巷口袋公园,综合管理面积约******.04㎡。

服务要求:按照绿化养护管理服务范围及标准和《六安市市本级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制定及实施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工作并接受采购人考核。

服务时间:3年(1+1+1模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人履约情况和服务质量等组织开展考评,考评合格后且资金落实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骋、池华、彭勇、时磊、雷中伦、李甄刚、余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2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91分。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八公山路丽景苑综合办公楼19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红叶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园绿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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