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村水库移民安置产业发展项目一期F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汤村水库移民安置产业发展项目一期F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名称:宣城市振宣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天平路17号思佳花园北15幢10层

代理机构

名称:宣城骏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梅溪路466号

项目名称

汤村水库移民安置产业发展项目一期FEPCO

项目编号

XZQ-GC-GK-*******

开标时间

2025年2月11日0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江苏创一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江苏数智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三:江苏旅文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11号512室;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206号;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11号506室

总报价:********.00元;社会资本出资报价:40%

合作期限:11年2个月,包括建设期6个月与运营期10年8个月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现行的《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质量合格

综合得分:90.54分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张凯;设计负责人:陈凯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证书编号:苏132*****021*****;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202*****86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1)云龙湖水上夜游项目;(2)世博园暑期夜游嘉年华活动

项目经理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正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江苏省建筑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歙县郑村镇棠樾村刘家村;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68号三层

总报价:********.00元;社会资本出资报价:30%

合作期限:11年2个月,包括建设期6个月与运营期10年8个月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现行的《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质量合格

综合得分:82.90分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江清清;设计负责人:李曼

相关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证书编号:皖234*****6738;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201*****192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杨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江苏中镁工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街道金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西南角北郡二期21号楼10层;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恒盛路5号4幢

总报价:********.00元;社会资本出资报价:35%

合作期限:11年2个月,包括建设期6个月与运营期10年8个月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现行的《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质量合格

综合得分:82.28分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庞兰芳;设计负责人:陈松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证书编号:豫141*****016*****;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202*****95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示时间

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14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133*****09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秦工,联系电话:153*****195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库移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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