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双岗停车场一期地块项目监理服务项目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及中标候选人公示
黄埔区双岗停车场一期地块项目监理服务项目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及中标候选人公示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黄埔区双岗停车场一期(AP*******-1地块)项目监理服务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原因 |
1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2025年02月12日 00 时 00 分至2025年02月15日 00 时 00 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附:资格审查报告(隐去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联系人:尉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招标人:广州市品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2月11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黄埔区双岗停车场一期(AP*******-1地块)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埔区双岗停车场一期(AP*******-1地块)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黄埔区双岗停车场一期(AP*******-1地块)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 ||
公示名称 | 黄埔区双岗停车场一期(AP*******-1地块)项目监理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02.11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0 |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何泉 | 资质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E*********)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0 |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纯晴 | 资质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E*********)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0 |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陈志敏 | 资质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E*********-8/1)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尉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2月12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02月15日00时00分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招标人:广州市品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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