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成交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成交公告
江门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
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江门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JJ-2025-*******
本项目于2025-02-07 10:27:25发布公告,报价时间为2025-02-12? 9:00~16:00。现将本次竞价结果公布如下: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工种及人员报价的报价方式。
一、报价情况本次定点竞价项目采用系统抽取的竞价方式,一共抽取了800家供应商,其中12家供应商接受了项目邀请,788家供应商拒绝了项目邀请;接受邀请的供应商中有3家供应商提交了报价,9家供应商未提交报价。
经审核,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为3家,报价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报价(元) | 报价时间 |
---|---|---|
顺和建设(江门市)有限公司 | 82,800.00 | 2025-02-12 13:35:40 |
中山市佳泰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83,900.00 | 2025-02-12 11:18:57 |
广州御士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83,920.00 | 2025-02-12 09:07:13 |
(先按价格从低到高,再按报价时间从先到后排序)
经审核,0家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具体如下: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
成交供应商:顺和建设(江门市)有限公司
成交时间:2025-02-12 16:00:00
成交金额:82,800,大写(人民币):捌万贰仟捌佰元整。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报价(元) | |
---|---|---|---|---|---|
2025年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驻外偏远营区绿化养护服务需求书一、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投标人应当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应包含(或含义基本相同):绿化工程或绿化养护】,且具有良好的信誉;(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人员配置及相关要求1.中标供应商必须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中标供应商与我方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同时,每次绿化养护时,必须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施工车辆及作业所需工具等进行作业,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2.工作人员上岗时要统一着装,佩带统一工卡标志,言行规范,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相关岗位员工需经过严格培训后才可以上岗作业。3.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保密制度,及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4.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二、服务范围、内容和要求(一)服务范围:1.高速二大队广海营区(台山市广海镇新城区38号)绿化范围数量(约数)单位乔木135棵灌木120棵植被5800平方米2.金门中队营区(新会区古井镇下沙村高速交警)绿化范围数量(约数)单位乔木56棵灌木35棵植被4500平方米3.台城中队营区(台山市台城镇侨光大道180号)绿化范围数量(约数)单位乔木55棵灌木94棵植被5600平方米4.汶村中队营区(台山市汶村镇双龙路5号)绿化范围数量(约数)单位乔木30棵灌木40棵植被3900平方米5.高速三大队沙塘营区(开平市沙塘镇锦屏工业区锦环北路20号)绿化范围数量(约数)单位乔木120棵灌木、绿篱750平方米植被2800平方米6.圣堂中队营区(恩平市圣堂镇康乐街68号)绿化范围数量(约数)单位乔木90棵灌木、绿篱800平方米植被3500平方米(二)服务方式:上门服务(三)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需按期安排工作人员对江门市高速公路交警二大队广海大队营区、金门中队营区、汶村中队营区、台城中队营区;高速公路交警三大队沙塘营区、圣堂中队营区绿地范围内的乔木、灌木、绿篱、花草进行修剪、除杂草、松土、杀虫、施肥、扶正、支撑等管养工作。2.绿化养护的周期为每两个月对上述六个营区分别施工1次,总施工次数共计36次,其中高速公路三大队沙塘营区和圣堂中队营区,每次作业工期为3天,其它营区为1天。具体要求如下:(1)乔木修剪(按需):按照乔木生长规律,一年一次修剪养护,夏季开花的于冬季进行,春季开花的于花后进行,疏除阴枝、徒长枝等;通行道乔木修剪需按美观、统一、整齐、不阻挡行车为原则定期修剪;草皮割草(每2月/次):一般使用割草机进行修剪,草的高度保持在15公分以下,修剪面要平整,割除的草由供应商负责清理,不得乱堆、乱放。(2)灌木、绿篱和花草修剪(每2月/次):修剪保持齐整,花坛轮廓清晰,图案明显,无残缺,绿篱无断层,黄叶及凋谢枯枝落叶及时剪除,枝长短不超过2-4cm,灌木做到绿篱齐整,球形统一;色块图案做到修剪统一整齐、显示绿化设计图形效果。(3)草皮除草(每2月/次):一般使用割草机进行修剪,草的高度保持在15公分以下,修剪面要平整,除草时不能造成泥土裸露;割除的草由供应商负责清理,不得乱堆、乱放。(4)松土:乔灌木、绿篱:每年结合施肥于春、夏、秋、冬季各松土一次,全年松土不低于四次, 不得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5)施肥(肥料由服务商提供)1)乔木:每年春、秋施肥各不少于 1 次。施肥采用埋施,肥料不能裸露。2)灌木、群植、花坛:每年春、夏、秋施肥各不少于 1 次。3)草坪:每年不少于 4 次,视其生长情况增施,以保持四季常绿为佳。4)施肥实施现场监督制度,中标供应商通知采购人到现场进行监督。(6)病虫害防治(杀虫药由服务商提供)1)乔木防病虫害:以防为主,按照乔木病虫害发生规律,定期喷药预防,每两个月喷药一次,并用多种杀虫药、杀菌药交替使用,提高药物使用效果。2)按照灌木、色块病虫害发生规律,定期喷药预防,每两个月喷药一次,多种杀虫药、杀菌药交替使用,提高药物使用效果;其余时间发现病虫害发生立即喷药进行防治。3)全部绿化(含停车场)每半年喷药一次,多种杀虫药、杀菌药交替使用,提高药物使用效果。4)施药时,需提前 1 天进行公告。三、其他(一)所有劳动工具、设备、人力和管理等由供应商提供,所产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等全部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只提供指定放置场所,由供应商负责保管。供应商在实施期内必须配套1辆以上施工车辆,且配备相应资质的驾驶员。配备农药喷洒机、剪草机、绿篱机、油锯、高空油锯每个设备最少1台。(二)采购人只提供指定有限场地,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对场地的要求,进行绿化养护工作。采购人指定现有的水源,供应商亦可经同意后自行敷设供水管网。淋水用水由采购人免费提供,供应商必须爱护供水设施,合理使用供水系统和控制使用水数量,对于不合理使用问题,采购人有权在管理费中提取合理费用予以补偿。为保证工作人员安全,在使用农药时,应在下班后或假日(甚至在夜晚)进行,在施药前须提前告知采购人。(三)合同期限届满时,供应商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供应商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四)供应商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人员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采购人不作任何赔偿。(五)绿化养护服务工作质量标准:应按照《广东省现行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及《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执行。 (六)供应商负责承担绿化养护员工的聘请、工资、住宿、福利保险及其他一切费用;供应商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人员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采购人不作任何赔偿。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限价为:人民币*****元五、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结算方式 (一)合同生效后,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预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服务完成且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向乙方支付40%。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二)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后(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实际付款到账时间及金额以支付部门时间及金额为准,甲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采购人不定期对服务项目进行检查,提出投诉或服务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未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和解决或当月投诉达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出书面警告,并按每月绿化服务费总金额的5%予以扣除;甲方在一个季度内提出两次书面警告等情节特别严重情况,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处理相关事宜。八、解决争议方式 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法解决。 | 1 | 项 | 顺和建设(江门市)有限公司 | 82,800.00 |
联系方式:李先生 166*****360
采购单位:江门市公安局
2025年02月12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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