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储存、运输保险服务四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疫苗储存、运输保险服务四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SXCDC-2024-436

二、合同名称:疫苗储存、运输保险服务(四次)

三、项目编号:FDZB-2024-017Z.1B3

四、项目名称:疫苗储存、运输保险服务(四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陕西省碑林区和平门外建东街3号

联系方式:029-********

供应商(乙方):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3号5-1、6-1、813、816-819

联系方式:186*****0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储存、运输保险服务 1(年) ¥500,000.00 ¥500,000.00 险种:仓储险、运输险、附加险:盗抢、意外;附加险:1.货物变质条款、2.错误或遗漏条款、3.不受控制条款、4.烟熏扩展条款、5.盗窃、整件提货不着条款、6.临时仓储扩展条款。 保险责任:保险货物从被保险人拥有货物所有权开始直至 货物所有权转移为止,期间的各种储存、运输、中转分拨仓储、驳运等方式都属于保险范围。换言之,同一批次货物从被保险人拥有货物所有权开始到货物所有权转移为止,保单均按一次运程计算保费。 保单特别约定:1、被保险人的疫苗冷藏温度(根据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为准)为 2℃至8℃,因超温问题造成 保险标的不符合冷藏温度并给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此类损失纳 入承保范围。2、在保险期限内附加临时仓储(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货物在运 输途中因需要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新装卸、转载、委 托第三方仓储分拣、转驳等在非目的地仓储的情形),保险责任同运输途中,适用于协议约定、主险及附加险。3、每趟货物运送最长保险期限不超过 7天。其中包括各种运输、中 转分拨、驳运,临时仓储等所有期限。

合同金额: 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13日至2026年01月12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储运合同.pdf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02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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