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服务项目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食堂劳务服务项目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乐政管合字【2025】3号

二、合同名称: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511*****230*****

四、项目名称: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联系方式:139*****191

供应商(乙方):沐川金穗丰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沐溪镇交通街竹林巷

联系方式:139*****8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餐饮服务 1(项) ¥398,000.00 ¥398,000.00 一、项目服务内容 (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食堂早中晚工作餐制作服务。 (二)负责做好食堂卫生、就餐垃圾及厨余垃圾清运、食品卫生安全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做好食堂设施设备和用品用具的管理维护和清理清洁,厨具餐具清洗消毒等。 (四)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验收。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乐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0〕113号)等规定和要求,采购人根据《食堂劳务服务月度考核表》采取抽查、突击检查、现场调查的形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堂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得分95(含)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考核得分85-94(含)分的,支付当月服务费总额的90%;考核得分75-84(含)分的,支付当月服务费总额的80%;考核得分65-74(含)分的,支付当月服务费总额的70%;考核得分低于64(含)分的,不支付当月服务费。

合同金额: 3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01日至2026年02月28日

履约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2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采购合同********.pdf

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5年02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劳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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