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杆院系创建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标杆院系创建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无

二、项目名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标杆院系创建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比选成交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一点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

比选成交金额:*****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视频拍摄制作服务

服务范围:视频制作服务,包括活动现场拍摄、后期剪辑调色等工作

服务要求:A类视频要求拍摄公司全程参加学院活动,配备编导1名、摄像1名、后期制作人员1名,提供专业器材。B类视频要求拍摄公司拥有专业团队至少包括编导、资深摄像师、摄像助理、化妆师、灯光师、录音师、视频制作技术人员,负责脚本对接,现场拍摄及前期准备。后期处理团队负责视频调色、特效、二维/三维动画、字幕制作及视频格式转换等。

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服务标准:活动类(A类),拍摄活动视频,并按照每次拍摄的素材剪辑一个1分钟以上活动快闪视频;综合性党建宣传类(B类),需要供应商按照学院要求撰写脚本,组织相关拍摄,进行相关后期制作,最终提供可供宣传用完整视频。

五、比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比选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质疑;若质疑供应商对比选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比选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4)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比选项目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联系方式:

1.比选人信息

名 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标杆院系创建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杜老师

地 址:六安市梅山中路56号

联系方式:0564-*******


2024年12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拍摄制作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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