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路数据中心机房2号电源间UPS配套蓄电池采购二次成交公告
五四路数据中心机房2号电源间UPS配套蓄电池采购二次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五四路数据中心机房2号电源间UPS配套蓄电池采购(二次) | ||
品目 |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电源设备/蓄电池及充电装置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13日 16:26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晓燕、刘克、邱润东(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21.******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蔡先生 0591-********、林先生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云\0591-******** |
一、项目编号:FJGC-FS-X-2024-387-1(招标文件编号:FJGC-FS-X-2024-387-1)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五四路数据中心机房2号电源间UPS配套蓄电池采购(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易而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中大道7#创新园二期17号楼19层1975室-10
中标(成交)金额:21.******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福建易而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蓄电池65AH(或以上)/蓄电池200AH(或以上) | 雷仕顿/雷仕顿 | NP65-12/NP200-12 | 32节/168节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晓燕、刘克、邱润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以下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标准: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100以下 1.50%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a.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向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b.成交的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报价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1.1报价人资格审查: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资格要求对各报价人进行审查, 经询价小组评议,各报价人的资格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四川旧石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蓄电池-单节电池均衡充电电压”的技术参数为“13.8V~14.7V”,不符合询价通知书中技术参数“13.8V~14.6V”的要求,技术商务部分评审不符合,按无效报价处理。
(2)广东基亿通用电气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蓄电池-电池外壳:应采用UL94V-0级防火材料”的产品说明书或检验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技术商务部分评审不符合,按无效报价处理。
(3)联晟捷数字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蓄电池-电池外壳:应采用UL94V-0级防火材料”的产品说明书或检验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技术商务部分评审不符合,按无效报价处理。
(4)福州博士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蓄电池-电池外壳:应采用UL94V-0级防火材料”的产品说明书或检验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技术商务部分评审不符合,按无效报价处理。
(5)商宇(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蓄电池-电池外壳:应采用UL94V-0级防火材料”的产品说明书或检验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技术商务部分评审不符合,按无效报价处理。
(6)福建思锐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蓄电池-单节电池浮充电电压、蓄电池-单节电池均衡充电电压”和“蓄电池-电池外壳” 的产品说明书或检验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技术商务部分评审不符合,按无效报价处理。
(7)经询价小组评议,福建易而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长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福建易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州中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响应文件符合性均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2、价格扣除情况:
(1)福州中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的(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五四路数据中心机房2号电源间UPS配套蓄电池采购(二次))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属于(小型企业)”,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报价为******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为******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元。
(2)福建易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的(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五四路数据中心机房2号电源间UPS配套蓄电池采购(二次))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属于(小型企业)”,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报价为******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为******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4元。
3、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5年02月13日(项目编号:FJGC-FS-X-2024-387-1)。
4、项目经理:经办人(陈云/0591-********)、负责人(唐丽玉/059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20号
联系方式:蔡先生 0591-********、林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陈云\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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