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增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示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增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3〕10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规程〉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28号)等规定,现将屏山县宏达硅矿厂(新增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主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0日。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4)并反馈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7室。

(联系人:孙万松,联系电话:183*****668)。

附件:1.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主要情况表

2.主要参数表

3.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

4.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13日

附件1: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主要情况表.pdf
附件2:主要参数表.pdf
附件3: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pdf
附件4: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出让收益 采矿权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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