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呼和浩特铁路卫生监督所病媒生物杀灭服务项目结果变更公告
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呼和浩特铁路卫生监督所病媒生物杀灭服务项目结果变更公告
关于更改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呼和浩特铁路卫生监督所)病媒生物杀灭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TYWWB25-016)部分条款的说明
由于收到潜在投标公司的质疑函,需要对相关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及更改。根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将《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呼和浩特铁路卫生监督所)病媒生物杀灭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TYWWB25-016)中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修改情况如下: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部分招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8条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中第8条由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变更为被准予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行政许可或取得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相关资质资格。
二、第七章技术条件第二部分主要事项中的第2条投标方能力要求中的药物要求由提供消杀公司与倍硫磷颗粒剂或倍硫磷乳液正规生产厂家或一级代理公司合作协议、倍硫磷颗粒剂生产厂家或者一级代理商的授权资料,厂家农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开标之日前,两年内购买倍硫磷颗粒剂一吨以上的增值税专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其它国家许可并经广泛使用取得明显杀灭臭虫效果的药剂相关证明材料且适用于旅客列车预防性用药,变更为提供消杀公司与倍硫磷颗粒剂或倍硫磷乳液正规生产厂家或一级代理公司合作协议、一级代理公司被授权资料、厂家农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其它经国家许可并经广泛使用取得明显杀灭臭虫效果的药剂相关证明材料且适用于旅客列车预防性用药。注意: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稳定、持续大量购买倍硫磷微小颗粒剂等杀虫药品、设备购买的能力。以2024年我单位实际使用倍硫磷微小颗粒剂使用量为参考,年需求量约4吨以上。按我单位工作实际,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后立即开始工作,须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一轮鼠蟑虫等病媒生物预防性用药,至少使用1.5吨倍硫磷微小颗粒剂等杀虫药品。如中标人不能及时、足量购买杀虫药品、设备导致不能达到考核标准,或造成其他恶劣影响,将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请投标人审慎投标。并在投标文件中加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药品采购能力承诺书》。
特此说明
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
(呼和浩特铁路卫生监督所)
2025年2月11日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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