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区管道路绿化中心区管养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光明区区管道路绿化中心区管养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公告信息
合同编号 HT_GMDL**********-A
合同名称 光明区区管道路绿化中心区管养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
合同签署时间 2024-07-02 00:00:00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市政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公告内容

光明区区管道路绿化中心区管养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市政环境综合服务中心拟对光明区区管道路绿化中心区管养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区管道路绿化中心区管养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54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国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合同第一条“服务概况”第2项“项目内容”的“道路绿化管养服务面积明细表”:将观光路(光明大道-光侨路)、光侨路(观光路-公常路)、光侨路(公常路-体育路)由特级管养变更为一级管养。
2、合同第一条“服务概况”第2项“项目内容”:将“时花管养4100.01平方米”变更为“时花管养3769平方米。”并在“时花管养服务面积明细表”进行相应核减。
3、合同第六条“人员、设备配置需求”第1.1项“人员配备”:“本项目总人数167人,其中管理组12人,一线作业人员154人,设施设备维修组1人”变更为“总人数156人,其中管理组11人(核减1名无人机操作员),一线作业人员144人(核减10名绿化工),设施设备维修组1人”,并在“岗位人员配备表”中进行相应核减。
4、合同第六条“人员、设备配置需求”第1.6项“设备配备”:“本项目总设备80台,其中车辆16台,其他设备64台”变更为“总设备79台,其中车辆16台,其他设备63台(核减1台无人机打药机)”,并在“相关日常设备配备表”中进行相应核减。
5、 合同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第1项:本合同第一年服务合同金额由“23,125,638.54元(大写:贰仟叁佰壹拾贰万伍仟陆佰叁拾捌元伍角肆分)”变更为“22,258,338.54元(大写贰仟贰佰贰拾伍万捌仟叁佰叁拾捌元伍角肆分)”。
6、合同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第1项:本项目绿地设施设备维护费由“91.10万元/年”变更为“86.51万元/年”。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光明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区绿化管养类项目经费管理工作的函》要求,按照“安全实用、美观大方”原则,进一步压减高标准管养规模,在2025年3月前完成绿化管养等美化类项目在现有合同基础上再次压减10%。由于合同金额、人员、机械设备配置发生较大变化,需变更原合同内容。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2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市政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商会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区管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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