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庄街道年度食堂外包服务中标公告采购包1-中标公告
雕庄街道年度食堂外包服务中标公告采购包1-中标公告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新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91******758******L | 常州市天宁区常州检验检测产业园6号楼201室 | 86.97(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雕庄街道2025-2027年度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日常工作需求,保障各项活动正常开展,承担街道、派出所食堂的早餐、午餐及晚餐的供应服务。 服务要求:食堂供货过程中保证使用的食材新鲜,荤食品不使用冻品、半成品和预制菜,有农场直供记录等相关资料;酸奶必须是品牌产品。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早餐:馒头、点心、鸡蛋、粥、豆浆;中餐:二大荤(三选二)、一小荤(二选一)、一素菜(二选一)、汤、主食、水果或酸奶;晚餐:二大荤(三选二)、一小荤(二选一)、一素菜(二选一)、汤、主食、水果或酸奶。 |
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含)以下部分1.5%,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以下部分0.8%;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以下部分0.45%,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本项目代理服务收费人民币*****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靖
电话:0519-********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食堂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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