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南河水质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小南河水质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小南河水质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小南河水质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 | ||||||||
标段编号 | ******TP*********001001 | 标段名称 | 小南河水质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 ||||||||
建设单位 | 龙港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 填报单位 | 辽宁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2月1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17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 建设地点 | 葫芦岛市龙港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葫芦岛壹加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马丽娜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 | 辽221*****3940 | *******.******元 | 92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施工总承包 ) | 94.73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葫芦岛壹加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葫芦岛市金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葫芦岛市鼎阳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马丽娜 | 智理 | 张文琦 | ||||||||
注册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221*****3940 | 辽221*****8241 | 221*****9109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92日历天 | 92日历天 | 92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施工总承包 )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施工总承包 )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施工总承包 ) | ||||||||
评审得分 | 94.73 | 92.91 | 90.94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葫芦岛壹加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葫芦岛市金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葫芦岛市鼎阳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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