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经营服务中标结果

食堂经营服务中标结果

芜湖市第十一中学食堂经营服务项目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1、项目编号:WHZB-ST-*******

2、项目名称:芜湖市第十一中学食堂经营服务项目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谷小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万盛美食广场16#楼1115室

中标价:红烧狮子头:16元,千张包肉:14元,粉蒸肉:14元,鱼块豆腐:12元,珍珠丸子:13.5元,红皮鸭子:16元,红烧大排:16元,豆腐果烧肉:16元,红烧鱼块:14元,排骨烧鹌鹑蛋:16.5元,炒青菜:4元,香辣白菜:3元,青椒土豆丝:3元,油焖茄子:6元,青菜豆腐:4元,白菜粉丝:3.5元,西红柿炒鸡蛋:5.5元,洋葱炒干子:4.5元,炒黄瓜:2.5元,香辣土豆丝:1.5元。

四、评审专家

吕熙霞、周天妹、江崇文、江山、江勇

五、代理费金额:

收费金额:3000元(不含评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芜湖昕辰餐饮有限公司,开标现场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业绩:1.芜湖市鸠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食堂服务项目;2.芜湖市火龙岗中学食堂及超市经营合同;3.芜湖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无为分中心食堂托管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南城新天地03幢220室,联系电话:182*****101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第十一中学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中山北路10号

联系方式:0553-******* 江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硕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南城新天地03幢220室

联系方式:182*****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2*****1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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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硕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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