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意向调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意向调查工作的通知
焦财采购函〔2025〕2号
市直各预算单位、相关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效能,助力中标供应商拓宽融资渠道,现就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意向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市直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须向中标供应商发送《焦作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意向调查函》(见附件),主动了解其是否具有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意向,并协助做好后续信息对接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及时发送调查函:各预算单位应在政府采购项目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送调查函,并于签订合同时反馈。
2.积极宣传引导:在发送调查函的过程中,各单位应积极向中标供应商宣传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的优势和办理流程,提高供应商对该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积极性。
3.规范信息收集:
(1)中标供应商填写调查函后,由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上传至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
(2)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及时将有融资意向的调查函,发送至相关金融机构。
(3)相关金融机构收到融资意向的调查函30日内,将反馈意见扫描版发送至市财政局采购办邮箱(jzscgb@163.com)。
三、其他事项
1.调查函模板由市财政局统一制定,各预算单位需严格按照模板执行,中括号内容要做相应替换。
2.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0391-*******、*******)。
附件:焦作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意向调查函
2025年2月6日
标签: 开展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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