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西站片区-福宁大道广汕公路至沙宁路段及纵一路、纵二路跨铁路桥建设工程广石铁路至沙宁路段详勘及施工图设计第二次-中标公告
增城西站片区-福宁大道广汕公路至沙宁路段及纵一路、纵二路跨铁路桥建设工程广石铁路至沙宁路段详勘及施工图设计第二次-中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019-******-48-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增城西站片区-福宁大道(广汕公路至沙宁路段)及纵一路、纵二路跨铁路桥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增城西站片区-福宁大道(广汕公路至沙宁路段)及纵一路、纵二路跨铁路桥建设工程(广石铁路至沙宁路段)详勘及施工图设计(第二次) | ||||||||||||||||||||||
标段(包)名称 | 增城西站片区-福宁大道(广汕公路至沙宁路段)及纵一路、纵二路跨铁路桥建设工程(广石铁路至沙宁路段)详勘及施工图设计(第二次) | ||||||||||||||||||||||
公示名称 | 增城西站片区-福宁大道(广汕公路至沙宁路段)及纵一路、纵二路跨铁路桥建设工程(广石铁路至沙宁路段)详勘及施工图设计(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2月13日 10时0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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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主)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911*****700******Y | 1 | 1070.******(万元) | 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文字精炼、图面清晰,无原则性重大差错,符合相关设计规范,有较强的施工可行性,力求设计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确保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 |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第8.1.3款的规定。 | 资格情况: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 业绩情况:详见公示附件 | 王明太 | 资质资格:道路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业绩:见附件 |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3*****780******F | 2 | 1069.******(万元) | 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文字精炼、图面清晰,无原则性重大差错,符合相关设计规范,有较强的施工可行性,力求设计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确保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 |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第8.1.3款的规定。 | 资格情况: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 业绩情况:详见公示附件 | 吴欣 | 资质资格:公路工程/正高级工程师201*****0014 业绩:见附件 | |||||||||||||||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3*****741******U | 3 | 968.******(万元) | 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文字精炼、图面清晰,无原则性重大差错,符合相关设计规范,有较强的施工可行性,力求设计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确保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 |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第8.1.3款的规定。 | 资格情况: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 业绩情况:详见公示附件 | 涂圣武 | 资质资格:公路工程/正高级工程师201*****0008 业绩:见附件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8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20-********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20-*******0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52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2月15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18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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