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窑遗址山林步道及休憩平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繁昌窑遗址山林步道及休憩平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繁昌窑遗址山林步道及休憩平台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120FJ25SG0006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50002号) | |
标段名称 | 繁昌窑遗址山林步道及休憩平台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120FJ25SG******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文物保护中心 |
地址 | 芜湖市繁昌区迎春路 745 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龙 133*****42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浩 182*****22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13日09:15: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黄山维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武汉大学)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52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胡阳阳 | |
资质证书编号:皖234*****6206 | ||
资质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工期(日历天) | 21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 1.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布射河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文创区(邻里中心)项目; 2.黄山维龙总部办公大楼工程项目; 3.浙弘年产3000吨磁性材料及300台抛光机厂区工程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奖项 | 1.黄山维龙总部办公大楼工程项目;“迎客松杯”奖(市优质工程); 2.浙弘年产3000吨磁性材料及300台抛光机厂区工程项目;“迎客松杯”奖(市优质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千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湖北大学)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83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秦晨 | |
资质证书编号:皖234*****5319 | ||
资质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工期(日历天) | 21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 1.陶行知幼儿园教学生活楼项目; 2.安徽广源包装有限公司 1#2#3#厂房及综合楼工程; 3.老人武部地块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奖项 | 1.繁昌区新建城关五小项目;2023 年度芜湖市建设工程“鸠兹杯”奖(市优质工程); 2.本松新材料技术(芜湖)有限公司1#厂房;2022年度芜湖市建设工程“鸠兹杯”奖(市优质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华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辽宁大学)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07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杨益龙 | |
资质证书编号:皖134*****008***** | ||
资质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工期(日历天) | 21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 1.南陵县医院内科大楼及室外配套项目; 2.芜湖太赫兹工程中心配套项目; 3.无为市人民医院石涧院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奖项 | 1.南陵县医院内科大楼及室外配套项目;黄山杯; 2.芜湖太赫兹工程中心配套项目研发中心(非人防);黄山杯。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公示项 | 1、 样本值单位:芜湖天泰建设有限公司、芜湖永兴建设有限公司、黄山维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千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安景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徽弘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基准价:*******.23元 3、 其他公示项:评标得分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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