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香苑二期等安置房安居工程改造整治项目之凯旋豪庭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天香苑二期等安置房安居工程改造整治项目之凯旋豪庭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天香苑二期等安置房安居工程改造整治项目之凯旋豪庭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WH020FJ25EP0019

任务书编号

FS340*****250010号

标段名称

天香苑二期等安置房安居工程改造整治项目之凯旋豪庭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WH020FJ25EP******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荆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红旗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张主任139*****36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2号写字楼十楼

联系人及电话

王媛媛138*****8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3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费率(%)

67

项目负责人

刘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

刘春秋(设计负责人) 。

证书编号:晋114*****017*****

191*****038*****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 。

工期(天)

270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扩建工程二期EPC总承包;

蚌埠市曹山工业设计特色小镇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蚌埠市曹山工业设计特色小镇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投标人获奖

中山市西区新建高中学校工程:汾水杯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山东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江瑞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投标费率(%)

67.32

项目负责人

张伟(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

秦艳(设计负责人) 。

证书编号:鲁137*****013*****

231*****3200097。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高级工程师(建设工程) 。

工期(天)

270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锦华和园小区EPC工程;

日照市文博中心项目(EPC)。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日照市文博中心项目(EPC)

投标人获奖

东山之韵文旅服务中心:泰山杯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江苏数智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

投标费率(%)

70.2

项目负责人

晁岱磊(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

陈凯(设计负责人)。

证书编号:鲁137*****014*****

243*****207*******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高级工程师(建设工程) 。

工期(天)

270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菏泽万福新城九年制学校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单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安泰家园(老城周边)建设项目总承包。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菏泽万福新城九年制学校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投标人获奖

菏泽万福实验学校1#楼:泰山杯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元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超期。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抽取的系数:无

2、样本值单位:湖南省郴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香山红叶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兴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镇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琨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基准价:67.03%;

4、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基础设施 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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