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杨街道香山社区、金杨社区一级消防微站运营的合同公告
金杨街道香山社区、金杨社区一级消防微站运营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02*****220*****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山东路699号
联系方式:139*****482
供应商(乙方):上海锦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德斌(男)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广中西路191号107、113、209、210室
联系方式:02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金杨街道香山社区、金杨社区一级消防微站运营
数量: 1.00
单价(元): *******.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金杨新村街道两个一级微型消防站(香山社区微型消防站/金杨社区微型消防站)
服务要求:根据文件要求,社区微型消防站应具备防火检查、消防宣传、灭火救援等功能,实现“延伸消防宣传末端触角,巩固防火巡查前沿阵地,强化初起火灾处置成效”。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巡检任务、负责防火灭火工作、防火灭火物资保障、现场消防车辆服务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
*******.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2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标签: 消防微站运营 消防安全巡查 防火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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