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检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检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农业农村局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检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诸广顺2025-01-27
二、项目名称:诸暨市农业农村局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检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检(风险监测)服务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检(风险监测)服务 | 全市所辖23个镇乡(街道)生产基地、屠宰等环节的农产品。 | 各承检机构要认真分析检测结果,合格样品应按诸暨市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出具检验报告,不合格样品应出具检验报告,并结合生产基地调研情况,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措施,形成总体分析报告(含生产基地调查情况),并同检验结果数据汇总表、不合格产品汇总表、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和抽样单等材料按照有关保密规定于抽样后15天内报送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 1年服务期 | 本项目中所涉品种的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及判定依据(标准)参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当年风险监测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若相关品种未列入风险监测范畴,则根据诸暨市农业农村局的要求执行。 |
2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检(监督抽查)服务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检(监督抽查)服务 | 全市所辖23个镇乡(街道)生产基地及其储存运输环节的场所,畜禽贩运、屠宰环节的场所等。 | 各承检机构要认真分析检测结果,全部样品根据要求出具检验报告,并结合生产基地调研情况,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措施,形成总体分析报告(含生产基地调查情况),并同检验结果数据汇总表、不合格产品汇总表、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和抽样单等材料按照有关保密规定于抽样后15天内报送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 1年服务期 | 本项目中所涉品种的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及判定依据(标准)参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局等部门当年监督抽查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若相关品种未列入监督抽查范畴,则根据诸暨市农业农村局的要求执行。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乔杰(采购人代表),鲁泽峰,马冬梅,楼峰,徐文瑜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70.5 | 70.5 | 70.5 | 74.0 | 76.5 | 72.4 | 6.08 | 78.48 |
1 | 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58.5 | 63.0 | 60.0 | 57.7 | 65.0 | 60.84 | 6.09 | 66.93 |
1 | 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 | 50.5 | 52.0 | 46.0 | 54.8 | 54.0 | 51.46 | 5.9 | 57.36 |
1 | 浙江正明检测有限公司 | 33.5 | 37.5 | 29.5 | 34.1 | 40.5 | 35.02 | 20.0 | 55.02 |
1 | 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45.0 | 42.5 | 45.5 | 43.0 | 48.5 | 44.9 | 9.24 | 54.14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2 | 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 | 70.0 | 70.0 | 73.0 | 73.3 | 76.0 | 72.46 | 12.28 | 84.74 |
2 | 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63.0 | 67.0 | 66.0 | 61.2 | 63.0 | 64.04 | 12.23 | 76.27 |
2 | 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47.0 | 51.0 | 49.0 | 48.6 | 54.0 | 49.92 | 20.0 | 69.92 |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收费费率100万元(含)以下为1.5%,收费基数为各标项的合同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标项一:4950;标项二:513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诸暨市暨阳街道环城东路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乔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杨非凡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环城北路1号时代商务中心B2幢3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书哲
工作电话(询问):152*****139
质疑联系人:张骞
工作电话:177*****19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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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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