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滨江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协审单位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庆市滨江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协审单位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安庆市滨江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协审单位 | ||||
项目编号 | GC-AQ-W2025-007 CG-WYD-2025-013 | ||||
招标人 | 安庆滨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马女士 电话:0556-******* |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和审减额收费组成:(1)基本收费=送审总金额×省定标准(5‰)×60%(参与竞争);(2)审减额收费(超过10%)=(审减总额-送审结算额×10%)×5%(省定标准),由施工单位承担该部分审核服务费并自行支付,如遇收费困难,委托方应帮助协调支付,此项费用为固定收费,不参与竞争。核增金额须经业主认可后计入工程造价。 | ||||
代理机构 | 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五楼 电话:055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报价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17日8时30分 | 计划工期 |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后中标人出具最终审计(复核)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之日结束。(中标人需配合甲方或政府对本项目的审计工作及结算完成后的复审工作)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工期 |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后中标人出具最终审计(复核)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之日结束。(中标人需配合甲方或政府对本项目的审计工作及结算完成后的复审工作) | ||
地 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玉莲路 32 号联东优谷工业园 17 栋 | ||||
投标费率 | 97.00% | ||||
项目负责人 | 刘凤芹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
建[造]112*****007679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定远县黎明左岸二期工程(一标段)跟踪审计项目; 2.徽商锦润大宗商品物流园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姑山路(和平路-淮南路)、合肥一中东校区及周边空地环境提升工程; 2.龙湖科创园15栋厂房施工总承包全过程跟踪审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大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工期 |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后中标人出具最终审计(复核)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之日结束。(中标人需配合甲方或政府对本项目的审计工作及结算完成后的复审工作) | ||
地 址 | 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与独秀大道交口 118 号置地栢悦中心 17 层 08-15 室 | ||||
投标费率 | 96.00% | ||||
项目负责人 | 王云满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
建[造]110*****006243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福田雷萨总部及特种车辆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 2.安庆市铸锻产业园还建点暨棚户区改造安置点项目一期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繁华里小区1#楼-3#楼、5#-7#楼、S1#楼、地下车库(普通)、配电房及大门、基坑支护、地下室土方(挖方)工程、绿化及附属工程; 2.安庆市危旧房工人新村华中路还建点1#、4#、6#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工期 |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后中标人出具最终审计(复核)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之日结束。(中标人需配合甲方或政府对本项目的审计工作及结算完成后的复审工作) | ||
地 址 | 安庆市大观区菱湖北路 73 号 | ||||
投标费率 | 95.95% | ||||
项目负责人 | 胡以超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
建[造]142*****008168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怀宁县石牌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2.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第15栋(研究生公寓)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项目。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经开区两区共建段山还建点(装配式建筑)工程(EPC模式); 2.怀宁县高河镇城东(一期)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 ||||
公示时间 | 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1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皖宜新点交易平台( https://wanyi.etrading.c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55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彦,联系电话:0556-*******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皖宜新点交易平台( https://wanyi.etrading.c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标签: 滨江新能源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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