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九湖五河景区管理局电动车采购验收报告公示

金乡县九湖五河景区管理局电动车采购验收报告公示

金乡县九湖五河景区管理局电动车采购验收报告公示

 一、合同概况
  合同名称:金乡县九湖五河景区管理局电动车采购
  合同编号:********2-001
  合同金额(万元):19.875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代码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48济宁宏迪车业有限公司嘉祥县纸坊镇石腊屯村东200米*白林浩131*****339
 三、履约标的
序号品目代码品目名称品牌名称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金额(万元)服务要求/标的基本概况
0001A0401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宏迪详见报价文件519.875
中标金额合计19.875
 四、验收结论性意见
验收合格
 五、验收小组成员名单:王亚洲 陈红梅 刘运恒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金乡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地址: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东
   联系人:陈红梅
   联系电话:152*****222

说明:《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采〔2015〕10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报告予以公开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验收报告 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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