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第七中学新建工程项目勘察评标公示
大亚湾区第七中学新建工程项目勘察评标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大亚湾区第七中学新建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大亚湾区第七中学新建工程项目勘察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大亚湾区第七中学新建工程项目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3年12月12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3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5家,名单如下: 1、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3、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闽武长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5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五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闽武长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3号评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规定确定。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1.20%(下浮率)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勘察成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勘察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图勘察,勘察深度及勘察文件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质量控制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人收到发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后,10天内出具测量报告及地下管线探测成果资料,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通过后20天内提交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的正式勘察成果报告和土壤氡检测报告。(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上的工期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谭友根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派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1.50%(下浮率)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勘察成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勘察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图勘察,勘察深度及勘察文件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质量控制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人收到发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后,10天内出具测量报告及地下管线探测成果资料,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通过后20天内提交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的正式勘察成果报告和土壤氡检测报告。(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上的工期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孙志华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派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2.50%(下浮率)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勘察成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勘察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图勘察,勘察深度及勘察文件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质量控制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人收到发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后,10天内出具测量报告及地下管线探测成果资料,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通过后20天内提交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的正式勘察成果报告和土壤氡检测报告。(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上的工期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龚宪伟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派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项目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大亚湾新澳大道5号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廖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2-******* |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 联系电话 | 0752-*******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大亚湾区中兴五路126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3年12月21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
招标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3-12-12
公示开始时间:2023-12-18
公示结束时间:2023-12-21
附件:
1.
2.
3.
4.
招标
|
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