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飞达山东食品有限公司二厂固态调味料生产项目验收公示

新飞达山东食品有限公司二厂固态调味料生产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飞达(山东)食品有限公司二厂固态调味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飞达(山东)食品有限公司二厂固态调味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乐陵市杨安镇248省道东侧飞达超市南500米

建设单位:新飞达(山东)食品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9日至2025年2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常斌 139*****22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固态调味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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