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除油系统成套设备采购中标公示
黔江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除油系统成套设备采购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12月30日——2017年 1月4日)
项 目 名 称 | 黔江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除油系统成套设备采购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0727 | ||||||||
招标人 | 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6788 6869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波开诚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江苏巨能机械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
拟中标人 | 宁波开诚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338.97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1 本招标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3]16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交货期2.1.招标范围
2.1.1 工艺设计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负责除油系统的工艺技术路线、工艺管线及设备(包括设备、管道等的保温和防腐)的设计及优化;并配套相应电气、自控系统的设计及优化。除油系统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热交换系统、加热系统、离心系统、电气系统、自控系统、物料输送系统等。
该除油系统处理规模为100吨/天,处理能力不小于8吨/小时,设置1条线。除油系统设备选型应充分考虑物料量及物料含固率发生波动时,系统能连续、稳定运行。
投标人负责提供整个除油系统需要送风、抽风、除尘的位置及相应的送风量、抽风量,并提供抽风除尘的方式。送风、抽风、除尘的相关设计及设备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2.1.2 招标供货范围
投标人应提供一套处理规模为100吨/天,处理能力不小于8吨/小时的餐厨垃圾浆液除油系统,并负责上述系统工艺设计、成套设备及工艺管线、配套相应电气、自控系统的制造、供货、安装、整体调试、试运行、培训等相关服务。
投标人应提供与设备配套的预埋件。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设备、材料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在质保期内的备用量。
投标人负责提供整个除油系统需要送风、抽风、除尘的位置及相应的送风量、抽风量,并提供抽风除尘的方式。送风、抽风、除尘的相关设计及设备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2.2 交货期
本项目的供货时间为签订合同后45天内货到现场,签订合同后75天内完成安装,签订合同后105天完成调试,签订合同后165天内完成试运行。
2.3项目现场地址:黔江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
(1)为具备相应制造能力和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至少有一项(在建或建成)餐厨垃圾除油系统工艺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的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相关的用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评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4)投标人提供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证明其无亏损(包括有效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1)必须是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2)代理商应具有投标产品(主要设备部分)制造商出具的参与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委托代理商不得超过一个;
(3)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4)代理商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对制造商的所有资质要求。
注:资格要求中的“主要设备部分”指本文件第七部分第4条中“除杂分离机、固液分离机、卧式离心机、立式离心机” 。
3.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6年12月9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时前在http://www.cqzb.com网上(咨询电话:********553)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4.3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http//www.cqzb.com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补遗等内容。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网址:http://www.cqzb.gov.cn/)和http://www.cqzb.com网上发布。
7.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7.1. 招标人(项目业主)名称: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邮码及地址:401121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174号
联系人:龚颖任霞
电话:023. 6788 6869传真:023. 6788 6845
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邮码及地址:400023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二号
联 系 人:二部三处(1804室) 杨欣罗忠保
电话:023. 6770 6925、********
传真: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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