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镇人民政府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项目
白龙镇人民政府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项目
白龙镇人民政府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项目
一、合同编号: 2025ADDFN*****-001
二、合同名称: 白龙镇人民政府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项目
三、项目编号: 2025ADDFN*****
四、项目名称: 白龙镇人民政府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肥东县白龙镇人民政府
合同甲方编号: 113*****003*****X4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白龙镇龙兴街006号
联系方式: 0551-********
供应商(乙方): 合肥市蜀山区阳光公益服务中心
合同乙方编号: 523*****336******A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半岛路9号
联系方式: 133*****6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白龙镇人民政府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为入院特困供养人员及养老对象提供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心理关爱、临终关怀等服务。2、采购人按入院特困供养人员数量(不分失能、半失能、全自理),统一按照每人每月1600元服务费及每人每年400元水电费补贴支付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负责入院的每位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费不低于500元/月/人(适时根据市场物价标准提高)、以现金方式发放特困供养人员零花钱100元/月/人、衣被添置40元/月/人(各类标准动态调整时,不得低于县民政局当年规定的标准)。成交供应商负责白龙镇养老服务中心正常运营产生的水电费用、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及职工社保费用,院内日常生活设施维护等其他费用,合法经营、自负盈亏。3、老人生病就医,根据病人病情,成交供应商安排就诊医院,一般是肥东县白龙镇卫生院、肥东县中医院、肥东县人民医院、合肥市三甲正规医院,就医接送车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费用,扣除医保报销范围的剩余就医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凭票据到白龙镇人民政府报销。县民政局为白龙镇养老中心院内特困老人统一购买的医疗护理保险,成交供应商凭特困老人住院票据送至白龙镇人民政府报销。4、院内现有188张床位,成交供应商须确保有75张床位提供给采购人安排特困供养人员,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5、现有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双方核对后交成交供应商使用,期满后须如数交回,损坏的按价赔偿(合理使用导致损坏的除外)。成交供应商自行添置的资产,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原房屋用途不得改变,未经许可不得改、扩建,承包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在白龙镇养老服务中心院内添置不动资产无偿归养老服务中心所有。服务期限内若发生政策变更、政府征迁等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无法继续在本项目运营的,成交供应商在白龙镇养老服务中心内出资添置的不动资产应按折旧后价格的10%,由采购人予以补偿成交供应商。6、成交供应商在白龙镇养老服务中心投资种植的树木、花卉、草坪,在种植前,报采购人同意后登记备案,合同期满,可移植的,由成交供应商在期满前移出养老服务中心,但不能影响整体美观。不移植的,无偿归白龙镇养老服务中心所有。7、成交供应商仅可以将房屋及配套户外活动场地用于老人生活、健身、娱乐之用,不得对外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等。且不得以养老服务中心名义对外借款,为他人提供担保等。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147.******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服务地点:白龙镇 3.服务方式:社会化运营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2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0天1小时32分19秒
标签: 社会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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