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行自贡分行2025年度渠道营销服务采购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银行自贡分行2025年度渠道营销服务采购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银行自贡分行2025年度渠道营销服务采购(第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四川银行自贡分行2025年度渠道营销服务采购(第二次)

采购编号

四川银行自分采购〔2025〕1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结果公告

采购人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分所

项目包个数

1

采购结果

成交人1:成都推多多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单价合计:120元,税率1%
综合得分:81.00

成交人2:四川辉方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单价合计:120元,税率1%

综合得分:75.00

成交人3:自贡市曼京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单价合计:120元,税率1%

综合得分:74.17

磋商日期

2025年2月17日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龙汇南街1号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81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自贡市丹桂大街811号4楼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13-*******

采购公告链接

四川银行官方网站(www.scbank.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https://www.swuee.com/#/purchase/index)上发布

监督部门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龙汇南街1号

联 系 人:谯女士

联系电话:0813-*******

公示期

公示期:3日。公示期从结果公告发布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顺延到休息日、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王先生 0813-*******

邮箱地址:(ZGQYZBCG@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渠道营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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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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