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肥东县第九批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认定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肥东县第九批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7〕36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和使用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合教〔2013〕232号)精神,县教体局于2024年12月份组织对第九批申报心理辅导室认定的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和测评,认定肥东县城关小学、肥东县马湖学校、肥东县龙泉路学校、肥东志成学校、肥东尚真中学、合肥师范附小肥东分校 、安师大附属肥东实验学校等7所学校的心理辅导室合格,确定肥东县浍水路小学、合肥48中肥东分校、肥东县杨塘学校、肥东金龙文武学校、肥东为民学校五所学校的心理辅导室进入“回头看”名单。

县教体局将于7月份组织对第九批“回头看”学校进行再复查,希“回头看”的学校尽快做好整改工作,被认定合格的心理辅导室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心理辅导室的作用,积极开展心理教学和心理咨询工作,认真落实“治未病”工作理念,运用网络媒体、咨询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为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2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心理辅导室 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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