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基于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社会治安、智能交通和政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工程PP项目清城区部分维护项目结果公告

清远市基于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社会治安、智能交通和政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工程PP项目清城区部分维护项目结果公告

清远市基于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社会治安、智能交通和市政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目清城区部分维护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2-21 11:10:54

采购计划编号:******-2025-*****

一、项目编号:HYC******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基于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社会治安、智能交通和市政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目清城区部分维护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清远市基于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社会治安、智能交通和市政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目清城区部分维护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广东省清远市新城东23号区D111,056,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清远市基于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社会治安、智能交通和市政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目清城区部分维护项目):

服务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硬件运维服务清远市基于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社会治安、智能交通和市政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目清城区部分维护项目采购人指定地点。以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为准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以招标文件服务标准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日海、张媛、李亦雄、陈彩标、林明健、朱冬梅、孙国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定额收取,收取金额为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000.00元)。中标人须收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结果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汇款(或现金)方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项目的中标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非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原因导致项目被废标或取消,中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清远市基于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社会治安、智能交通和市政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目清城区部分维护项目 8.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清远市基于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社会治安、智能交通和市政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目清城区部分维护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通过通过63.8611.57 8.2883.7111
清远市德龙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1.004.14 10.0055.1422
清远市志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0.434.71 8.9054.0433
清远市信建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4.710.00 9.2043.91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碧桂园未来时光21栋4层420号

联系方式:0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丽仪

电话:0763-*******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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