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广财采监〔2025〕12号
广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广财采监〔2025〕12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广汉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学仪器设备(二期)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新悦创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广汉市中山大道北二段64号
被投诉人1: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
住所地:广汉市雒城镇万寿街三段69号
被投诉人2: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所地: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1号
相关供应商:江苏博雅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工业园区环镇西路108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9月13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招标公告,9月14日,发布了本项目更正公告。10月12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开标、评标活动,7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10月12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江苏博雅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2月14日,未签订采购合同。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江苏博雅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江苏博雅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产品弄虚作假、虚构全画幅相机产品制造商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江苏博雅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产品弄虚作假、虚构移动存储A、移动存储B、发令枪等产品制造商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4:中标供应商江苏博雅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分项报价明细表中产品清单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3、4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广汉市财政局
2025年2月19日
标签: 教育仪器设备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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