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年乌审旗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NJHYT--2025-GK-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2月2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2024年乌审旗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1:
1、中标候选人基木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宁夏恒良其建设集团行限公司,投标报价:1247.584799万元
质量:符合闲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4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口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恒良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
证书编号:宁2642021202201552: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宁夏恒良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五:投诉书格式)。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
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素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
件。已向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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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入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的:
(6)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州异议、已进入行致复议或者行政诉论程序的。
三、其他
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夏恒良其建设集团有限公同:投标报价:
12475847.99、第二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再生园林建设集闭有限公司授标报价12474099。
第三中标候选人:内蒙古万佳兴建设T程有限公同:投标报价:12476367.49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龙山路甲O69
联系人:张建
电话:18854851815
电子部件:664478012@q9.c0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九站友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白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学智苑商铺86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009627765
电子邮件:2073215105@q9,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