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气垫船采购项目(GXQH2016-G-019-JT重)中标结果公告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气垫船采购项目(GXQH2016-G-019-JT重)中标结果公告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12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就气垫船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气垫船采购
2.项目编号:GXQH2016-G-019-JT重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气垫船采购,含气垫船1艘,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1.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2.公告日期:
四、开标日期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中标信息
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下午17时30分整止,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本次招标项目流标。
六、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
联系人及电话:劳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
联系人及电话:黄宁振,****-*******
3、监督部门:钦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质疑投诉: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标签: 气垫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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