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巡防服务

2024年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巡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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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002-0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巡防服务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2024年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巡防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浑南区满堂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马宋路20号

联系方式:176*****208

供应商(乙方):沈阳铭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 址:团结路7-1号1-23-3

联系方式:158*****9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巡防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期间(为期41天),服务方每日需提供9台巡逻车(统一森林防火第三方外观标识的汽车),每日18名森林防火巡防人员(以划片区域为单位开展1台车2个人的森林防火巡防服务)。2.服务方车辆巡逻每日不低于90公里,车巡村口、路口、林缘林边守卫每日工作不低于9小时(早8时至晚17时,无休息日,高火险大风天气,根据火险等级延长巡护时间)。3.服务方巡防地点:望滨防火巡防区域为15个村屯(包括:望滨、南三家子、东四家子、闫家、湾沟、古砬子、章子沟、房身沟、山城子、合心、黑林子、邱家沟、新屯、莲花、曾子沟),巡防车辆以划片区域开展巡逻,及时发现有效制止林区野外用火行为,预防森林火灾发生。4.通过对林区公共区域的车辆、人员巡逻管控,震慑野外用火行为。5.发现野外用火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将野外用火行为人送交属地派出所或森林执法部门处理。 6.管护区发生初起森林火警要及时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 7.购买服务方支付提供服务方服务费。巡防车辆,巡防人员由提供服务方提供,提供服务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巡防车辆燃油、维修、保养由提供方承担;巡防人员劳务报酬由提供服务方承担。巡防服务过程中各类安全责任、劳动劳务责任由提供方全部负责。8.服务方服务时间内未尽职尽责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一般森林火灾发生的,每发生一次,扣除服务费1万元;较大森林火灾,每发生一次,扣除服务费5万元,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通过法律诉讼方式购买服务方诉至法院追究提供方法律赔偿责任。9.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森林防火第三方巡防任务分片包保明细表。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83,550.00元

合同金额:183,55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1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2-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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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巡防服务 冬季 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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