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叉车中标候选人公示
电动叉车中标候选人公示
电动叉车 无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730-**********/01
本项目于2025年02月14日在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会议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评标结果,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联系地址::陕西省三原县
项目名称:电动叉车
无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依规确定评审结果如下:
陕西优力佳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偏离了1项初步评审项要求。(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即:“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一级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一级代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制造商签订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需盖有制造商公司公章)”。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内未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初步评审3.1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判定该单位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陕西合力叉车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偏离了2项初步评审项要求。(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即:“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一级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一级代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制造商签订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需盖有制造商公司公章)”。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内未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低于投标总报价1.5%……”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内递交的保证金金额不足1.5%,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初步评审3.1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判定该单位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陕西合力叉车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偏离了4项重要商务技术指标。(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规定*5.19.1:“前轮:白色无痕实心轮胎(另备两只)”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响应备胎要求。(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规定*5.19.2:“后轮:白色无痕实心轮胎(另备两只)”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响应备胎要求。(3)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规定*7.19.1:“前轮:白色无痕实心轮胎(另备两只)”(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规定*7.19.2:“后轮:白色无痕实心轮胎(另备两只)”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响应备胎要求。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响应备胎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标注“*”的条款偏离,否决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判定该单位商务技术评议不合格,否决投标。
陕西江淮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偏离了2项初步评审项要求。(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即:“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3年(或自成立当年起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内未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即:“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一级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一级代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制造商签订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需盖有制造商公司公章)”。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内未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初步评审3.1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判定该单位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陕西江淮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偏离了1项重要商务技术指标。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规定*5.2:“供电方式及续航:锂电池(连续续航≥6小时)”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标注“*”的条款偏离,否决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判定该单位商务技术评议不合格,否决投标。
西安诺力机械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偏离了3项初步评审项要求。(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即:“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3年(或自成立当年起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内未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即:“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一级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一级代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制造商签订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需盖有制造商公司公章)”。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内未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偏离招标文件要求。(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低于投标总报价1.5%……”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内递交的保证金金额不足1.5%,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初步评审3.1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判定该单位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西安诺力机械有限公司偏离了1项重要商务技术指标。招标文件第四章*3.2合同价款的支付:“1)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款30%的预付款;2)设备到厂、挂牌手续完成,经终验收合格后,中标方给招标方开具13%全额增值税发票,招标方给中标方支付合同款的70%。3)付款形式:电汇。”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响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标注“*”的条款偏离,否决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判定该单位商务技术评议不合格,否决投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款的规定,对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进行了串通投标情形审查,陕西合力叉车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诺力机械有限公司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评议,陕西合力叉车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诺力机械有限公司存在在串通投标的嫌疑,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原则,最终得出评议结果:该项目共4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决该项目全部投标。
异议渠道:以书面的形式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上一次性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公示时间: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2月27日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鸣宇、陈旷百、李桐
联系电话:010-********、198*****153、180*****241
邮箱:xian_0730@126.com
公示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4日
标签: 电动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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