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莱阳热电1×5万千瓦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设备采购二一标段-交易结果公示

烟台莱阳热电1×5万千瓦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设备采购二一标段-交易结果公示

烟台莱阳热电1×5万千瓦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设备采购(二)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烟台莱阳热电1×5万千瓦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设备采购(二) 项目编号: E370*****180*****
工程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点
建设规模: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高温高压50MW背压机组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数量1套。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莱阳市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凯 联系电话: 0535-*******
招标单位: 莱阳市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凯 联系电话: 0535-*******
招标代理机构: 莱阳欣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宋楠楠 联系电话: 0535-*******
开标时间: 2025/2/18 9:0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阳分中心
定标时间: 2025/2/24 14:00:00
定标方式: 集体议事法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总得分
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 35.0000 38.2000 36.6000 34.0000 34.0000 35.5600 44.9800 14.5400 95.0800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34.4000 37.1000 32.7000 30.0000 30.2000 32.8800 44.4100 7.2800 84.5700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7000 36.5000 30.9000 26.5000 29.0000 30.9200 44.3900 6.3200 81.6300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票决得分 定标推荐理由
1 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 材料设备供应商-ISO9001或CMMI质量体系认定- ********(元)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自合同签订生效收到预付款后,12个月交货完毕,满足现场实际工程进度需要。 95.08 根据三家单位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企业实力、评标报告等内容,经定标委员会集体商议最终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元)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生效后12个月 84.57 根据三家单位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企业实力、评标报告等内容,经定标委员会集体商议最终确定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3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设备供应商-ISO9001或CMMI质量体系认定- ********(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60 81.63 根据三家单位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企业实力、评标报告等内容,经定标委员会集体商议最终确定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

1 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工业集聚区小寨坝片区热电联产项目
2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工业园区核心区热电联产及配套项目
3 甘肃东方钛业2X59MW抽背机组项目
4 济宁新材料产业园背压机组建设项目
5 岚山动力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6 淄博周村瑞光热电1X5万千瓦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
7 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
8 淄博东岳新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1 贵州瓮福江山化工黄磷尾气综合利用项目一期5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
2 福建公司晋江热电1×50MW热电联产机组扩建工程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热电联产项目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5年02月24日15时44分 - 2025年02月27日17时00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链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热电联产 热电 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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