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峰路71亩地块南侧道路连庄路-规划四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峰路71亩地块南侧道路连庄路-规划四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新峰路71亩地块南侧道路(连庄路-规划四路)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南宁相思湖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南宁相思湖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全长358.876米(实施长度308.108米),红线宽 20米,道路断面为单幅路,设计速度 30 千米/小时。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24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2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2月28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南宁市相思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相思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1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唐稳松(注册编号:桂245*****2566;身份证号:**************427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农铖(身份证号:**************411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那黄村农民回建点西侧道路延长线工程(夏林路-打铁路)); 2、横县横州镇长安大道改造工程(二期)II标。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展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46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罗昌灵(注册编号:桂245*****2951;身份证号: **************853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芳倩(身份证号:**************436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柳江西二路工程(0+000~0+447.915段)。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金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68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连甲修(注册编号:桂245*****0549;身份证号:**************317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施爱亮(身份证号:**************34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全州县城北新区北环大道新建工程。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南宁)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xq.nanning.gov.cn/)发布。 (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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