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中标结果

2016年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中标结果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评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6]171号)要求,经申报单位自评、省中医药管理局评估推荐、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审查,我省遴选出3家单位为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包括1家复审单位和2家新申报单位,名单见附件)。

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示范单位建设质量,现对候选示范单位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以信函形式向省中医药管理局书面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我们将对来信者的信息保密。

邮寄地址及邮编: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2号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110005)

附件:2016年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名单

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1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中医药 医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