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黄埔港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联防体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广州港黄埔港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联防体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对广州港黄埔港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联防体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港黄埔港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联防体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

四、采购内容

公司根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海事部门的相关要求,加入广州港黄埔区域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联防体,并委托其运营主体广东港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广州港黄埔港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联防体风险评估报告》的要求,提供联防体共享海上防污染应急设备、联防体码头海上防污染应急、联防体码头海上溢油应急演练、人员培训等服务,具体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下:

㈠负责联防体共享防污设备和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每季度维护、保养一次,确保一直处于适用状态。负责联防体各码头自备物资到期给予免费更换,自备设备免费维修、保养及更换。

㈡负责管理修订联防体码头的污染应急预案并报海事部门备案,同时协助联防体各码头完善本码头的应急预案,做到流程上墙,快捷反应。

㈢负责对联防体码头应急队伍定期组织演练。

㈣负责按照各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要求,定期对各码头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报告和处理。

㈤负责定期对各码头联防体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应急知识和技能、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简单故障修复方法等。

㈥联防体应急办公室(港航环保公司)24小时值班,应急处置人员待命,在发生应急事故时,按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指令迅速反应。

㈦负责联防体各码头的防治污染相关咨询和必要的迎检沟通事宜。

㈧负责协助联防体各码头做好事故溯源、责任界定、损失索赔。

㈨码头责任引起的小型溢油事故,可要求港航环保公司负责处置,免收应急处置费用。

五、供应商名称

广东港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志恒

联系电话:020*****577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新沙工业区

采购方: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2月27日



,广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洋环境 污染 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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