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宣传战略合作、2025年与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媒体战略合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与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宣传战略合作、2025年与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媒体战略合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共文成县委宣传部与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宣传战略合作、2025年中共文成县委宣传部与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媒体战略合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YZB-WCX-2025-01
二、项目名称:中共文成县委宣传部与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宣传战略合作、2025年中共文成县委宣传部与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媒体战略合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共文成县委宣传部与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宣传战略合作 | 中共文成县委宣传部与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宣传战略合作 | 按投标文件要求 | 按投标文件要求 | 1年 | 按投标文件要求 |
2 | 2025年中共文成县委宣传部与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媒体战略合作 | 2025年中共文成县委宣传部与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媒体战略合作 | 按投标文件要求 | 按投标文件要求 | 1年 | 按投标文件要求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沛夏,陈慧垠(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严宗余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具体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为工作宣传服务单位。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文成县委宣传部
地 址:文成县大学镇建设路125号县府大院内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慧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197
质疑联系人:陈慧垠
质疑联系方式:187*****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室、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14幢一单元1201室
传 真:0577-********
项目联系人(询问):邹永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52
质疑联系人:刘必祥
质疑联系方式:180*****75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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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媒体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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