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财政国资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成高财采处〔2025〕15号
成都高新区财政国资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成高财采处〔2025〕15号
(成高财采处〔2025〕15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2024年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服务整体外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乐政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00号G区5栋2302号
被投诉人: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号14栋1楼4号
相关供应商1:四川西南企联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标供应商”)
地址:益州大道中段722号3栋1单元18层1801号
相关供应商2: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四川)有限公司(下称“外企德科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88号大源国际中心1期A3栋21楼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11月11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4年12月3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2024年12月12日,采购人成都高新区智慧城市运行局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本项目采购合同。截止本机关发出《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本项目已签订采购合同并履行。
投诉事项1:第二中标候选人外企德科公司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其提供不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之情形。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的分包单位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事项2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2。外企德科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将另行立案处理。
成都高新区财政国资局
2025年3月3日
标签: 政府采购 投诉处理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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