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预中标结果

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预中标结果

工程编码****************78
工程名称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
建设单位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
工程类别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庄河市新华街道徐岭村三环大街
项目所在区域大连市·庄河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标段建筑面积(㎡)拟中标单位中标价项目负责人
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大连正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900张润禄
中标候选人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正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60.154519万元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项目经理:张润禄
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编号:辽********8408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宜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投标报价:1029.162738万元
项目经理:苏义卉
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辽********7346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报价:1069.062717万元
项目经理:李云鹏
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辽********9465
招标内容新购置总建筑面积4676平方米综合实验楼按实验室标准装修改造,其中:食品检验监测部分为四层和五层,面积为1582.9平方米;产品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等实验室为一至三层以及部分五层,面积为3093.1平方米。
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01月07日公示截止时间2017年01月09日
填报人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填报日期2017年01月06日
填报单位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标签: 楼建 实验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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