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5-******

二、合同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WLCBZFCG-DDFW-2025-******

四、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康宁南路昌盛街2号

联系方式:0474-*******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巨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兴工路巨德新城物业楼

联系方式:138*****2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交通指挥大楼及白海子大型停车场物业服务,采购数量:1.0000; 1(批) ¥1,896,000.00 ¥1,896,000.00 (1)保安秩序维护服务; (2)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3)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不含办公设备) (4)会议室(厅)卫生打扫管理与服务。(1)服务内容 1.公共秩序维护。负责日常秩序维护,制止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行车或乱鸣喇叭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有损甲方利益的事项。具体包括:办公楼的门卫管理、交通秩序管理、消防管理、办事人员安全秩序管理,努力配合办公大楼做到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暴力等工作。 2.紧急事故处理。负责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制定好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预案,并在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管理人员,并对各类事故进行紧急救护处理。 3.安全法制教育。加强自身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法制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工作能力及法制意识,确保不因自身工作人员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并配合甲方进行各类安全教育。 4.安全隐患排查。定期排査各类安全隐患,每周定期排査一次安全隐患,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并采取必要安全隐患防范措施。每周定期向甲方后勤部门书面报告上周安全隐患排查的情况。 5.安全设备管理。建立安全设备管理与巡査制度,定期检査办公楼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包括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设施、财产安全防范设施等。发现上述系统出现故障或故障隐患,须及时向甲方物业监管机构通报,联系维保厂商进行及时的维修。 (2)服务要求 1.固定岗:大楼门岗、监控中心等要求24小时值班,固定岗需设双岗。 2.巡逻岗:楼内、外围区域要求24小时巡逻。 3.建立、健全和落实内部治安、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①贯彻公安部门工作精神,落实各项安全保卫任务,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调查各种违法活动和侦破各类案件;负责保安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定期组织考核,提高保安人员业务技能和自身素质; ②做好办公楼(区)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等,并负责对携带的大宗物品进行检查; ③24小时巡逻,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机关安全; ④做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⑤按安全管理规定更换失效消防设施,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重点部位的安全; ⑥负责机关公共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及地下车库管理等工作; ⑦制定应急抗灾工作预案,提高处理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能力,并协助机关处理办公楼突发事件; ⑧做好

合同金额: 1,89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玖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04日至2026年03月0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pdf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

2025年03月0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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