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安路25号精神文明办机房漏水维修工程审计服务的框架协议合同公告
关于高安路25号精神文明办机房漏水维修工程审计服务的框架协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02*****820*****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高安路17号
联系方式:133*****817
供应商(乙方):上海鑫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俊(女)
地址:上海上海市崇明区崇明区堡镇大通路407号4幢120室(上海堡镇工业区)
联系方式:136*****013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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