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8安溪界-华丰镇草坂村路面改造二期工程、G358线安溪界-华丰镇草坂村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G358安溪界-华丰镇草坂村路面改造二期工程、G358线安溪界-华丰镇草坂村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G3*8安溪界-华丰镇草坂村路面改造二期工程、G3*8线安溪界-华丰镇草坂村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复评)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更正)

招标项目编号:E3*0*****011********

一、工程名称:G3*8安溪界-华丰镇草坂村路面改造二期工程、G3*8线安溪界-华丰镇草坂村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

二、招标人: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华安分中心(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平湖南路21号,联系电话:0*96-*******

招标代理单位: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1308室 联系电话:0*96-*******

三、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华安县

四、工程交易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工程规模:(1)G3*8安溪界-华丰镇草坂村路面改造二期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华安县与安溪县交界处,终点位于华安县与漳平交界处,实施路段全长7.713km,路面改造面积*****.1平方米,其中:主线*****.9平方米、平交口1866.2平方米。具体实施路段:①K190+864—K196+047,路基宽度7m、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②K196+047—K196+926、K224+*91—K226+242,路基宽度8.*米、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预算总造价 1378.47 万元,其中建安费 12*0.49 万元。(2)G3*8线安溪界-华丰镇草坂村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起点位于华安与安溪交界,终点位于华安与漳平交界,路线全长3*.378km,起讫桩号:K190+864~K226+242。其中:K190+864~K196+047路段长*.183公里,三级公路,水泥砼路面,设计速度30km/h,路面宽度6m;K196+047~K226+242路段长30.19*公里,二级公路,沥青砼路面(部分路段为水泥砼路面),设计速度40km/h,路面宽7.*-1*m。预算总造价 1047.3491万元,其中建安费 940.*919 万元。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元(含暂列金******元),其中G3*8安溪界-华丰镇草坂村路面改造二期工程预算审核价********元(含暂列金******元)、G3*8线安溪界一华丰镇草坂村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预算审核价*******元(含暂列金******元)。

六、最高限价:********元【其中暂列金******元;其中:G3*8安溪界-华丰镇草坂村路面改造二期工程的最高限价********元 (含暂列金******元)、工程一切险*****元、第三方责任险2*00元、工伤保险费*****元、安全生产费用******元;G3*8线安溪界一华丰镇草坂村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最高限价*******元(含暂列金******元)、工程一切险*****元、第三方责任险2*00元、工伤保险费*****元、安全生产费用******元。】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九、开标时间:202*年2月10日09:00时

十、开标参数:1、评标基准价:********元;2、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一;3、基准价下浮比例:2.*%;4、E1、E2抽取结果:E1=0.4* 、E2=0.40;

十一、复评时间:202*年02月26日09:30时

十二、复评情况说明:本项目于202*年2月10日09:00时在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举行招投标活动,并于202*年2月11日发布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收到相关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于202*年2月18日暂停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根据《华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要求对<G3*8 安溪界一华丰镇草坂村路面改造二期工程、G3*8 线安溪界一华丰镇草坂村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复评的函》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组织本次招标项目原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并在202*年2月24日在发布招标公告相关媒介发布复评的通知,复评结果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福建省陆海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中标价:人民币壹仟捌佰伍拾万陆仟捌佰壹拾陆元整,小写¥:********元【其中暂列金******元;其中:G3*8安溪界-华丰镇草坂村路面改造二期工程的最高限价********元 (含暂列金******元)、工程一切险*****元、第三方责任险2*00元、工伤保险费*****元、安全生产费用******元;G3*8线安溪界一华丰镇草坂村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最高限价*******元(含暂列金******元)、工程一切险*****元、第三方责任险2*00元、工伤保险费*****元、安全生产费用******元。】

3、项目经理:谢铭勤 资格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号:闽23*2019202008319);道路与桥隧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证号:闽Z009-102800);闽交安B(23)G01086

4、项目总工:刘昌生 职称与专业:道路与桥隧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号:闽G009-23684);闽交安B(22)G04429

*、信用分申请使用情况:否

6、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公路养护作业—公路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7、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40日历天天(其中路面主体工程应于开工后1*0日历天内完成);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

8、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根据《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漳路工[2024]4 号》进行管理、验收,质量应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220-2020)、《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 号)、《福建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闽交建【2020】11 号及相关现行的验收规范要求,质量应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根据《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漳路工[2024]4 号》进行管理、验收,质量应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220-2020)、《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 号)、《福建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闽交建【2020】11 号及相关现行的验收规范要求,质量应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9、安全目标:承包人除应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指导安全、健康与环境卫生方面的法规和规范,并应提供相应的安全装置、设备与保护器材及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保护现场施工和监理人员的生命、健康及安全。

十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

1

北票盛鸿公路桥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阶段工期予以响应,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和2.1.3(12)款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

2

南平永发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阶段工期予以响应,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和2.1.3(12)款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

3

福建世纪亿达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阶段工期要求予以响应,不符合招标文件2.1.1和2.1.3(12)款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

4

辽宁晟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投标文件项目总工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布的信息不符,不符合招标文件2.1.1和2.1.3(12)款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

*

宁夏海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阶段工期予以响应,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和2.1.3(12)款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

6

青尧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阶段工期予以响应,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和2.1.3(12)款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

7

浙江成明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阶段工期要求予以响应、项目总工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布的信息不符,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和2.1.3(12)款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

8

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投标文件项目总工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总工信息不符、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和2.1.3(12)款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

9

福建兴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和2.1.3第二信封(1)b款的规定,第二信封初步评审不通过。

十四、评标委员会名单:洪连木(组长)、陈秋菊、黄肖茹、黄乌燕、林秀娥

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十五、公示时间:202*年3月4日至202*年3月14日。

十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十七、监督单位: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96-7360032、0*96-7362080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华安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年3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段公路安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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